1月23日上午,省交通集团所属广韶高速路政四中队在日常巡查时发现,在广韶高速翁城至南华寺路段(韶新高速施工现场附近)有人在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违法搭建房屋,路政人员立即协同相关政府部门对当事人进行普法教育,并联合综合执法局对其进行依法拆除,维护高速公路的路产路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六条、《广东省公路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高速公路建筑控制区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经路政员现场勘查,该建筑物距离高速公路护栏最近点为20.5米,面积约为75平方米,属于违法建筑。
为尽快消除安全隐患,维护路产路权,广韶高速路政四中队主动联系翁源县新江镇人民政府、翁源县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共同前往违建现场进行处理。路政人员耐心地对当事人进行说服教育,当事人反映自己并不清楚相关法律规定,经过工作人员的普及,当事人充分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同意配合工作人员对违建房屋进行现场拆除。在多个部门的协同下,依法对该房屋进行了拆除。
下一步,广韶高速将继续加大对高速公路的日常巡查力度,及时掌握广韶高速建筑控制区违法建设动态,持续做好高速公路沿线违建整治工作。一旦发现违建行为立即制止,力争将违建行为消除在萌芽状态。
范永敬
刘蓉张夏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