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要立足自然资源职能职责,严格按照省、州、县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各项安排部署,在全县范围内重点对6类非法采矿行为开展常态化拉网式排查,‘靶向’防治安全生产‘未病’,坚决打击各类非法采矿行为!”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彭小洪在安排部署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时如是说。
结合全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瓮安县自然资源局成立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副局长,执法队队长为副组长,涉及科室和各乡镇所负责人、分局局长为成员的打击非法采矿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分片定期对瓮安县个非法采矿点位进行全覆盖常态化排查。
瓮安县自然资源局会同各乡镇、街道结合实际建立《瓮安县自然资源局打击非法采矿包保台账》,将个非法采矿点位明确县、乡镇、村(社区)三级包保人员。各点位包保人员负责定期对责任区域停产、关闭、退出的矿山,无证勘查、采矿和未按批准矿区范围、矿种、开采方式采矿,证照齐全矿井超层越界采矿,以边坡治理、地质灾害治理、土地整治、水田垦造、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等名义实施的非法采矿等行为进行排查和打击。着力通过有的放矢的高频次“靶向”排查,及时发现安全生产“打非治违”隐患,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行为。
年以来,瓮安县自然资源局共出动巡查余人次,发现安全隐患问题1个,已督促涉及企业切实落实主体责任,按期保质完成整改;查处矿产资源违法案件2宗,其中无证采矿1宗,越界采矿1宗,没收矿产品3.75吨,没收违法所得.45万元,收缴罚款共计59.93万元。
“通过近段时间开展常态化巡查的情况来看,我们及时发现并消除了一些安全隐患,也在一定范围内形成了强有力的震慑。下步,我们将持续对各类非法采矿行为进行排查和打击,将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牢牢守住安全生产红线和底线。”综合行政执法队谭华东说。
通讯员宋晓桃
编辑卢泰铭
二审莫宇
三审张发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