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青县自然资源局原局长付会民被双开

  经济导报记者王伟

  据高青县纪委监委消息:日前,经高青县委批准,高青县纪委监委对高青县委原委员、县自然资源局原党组书记、局长付会民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付会民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反议事规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违反廉洁纪律,违规借用管理服务对象钱款;违反群众纪律,向管理服务对象摊派费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违规设立并使用账外资金;利用职务便利侵吞公款,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单位收受他人财物。

  付会民严重违反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群众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犯罪、受贿犯罪、单位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高青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高青县委决定、淄博市纪委常委会审议并报淄博市委批准,给予付会民开除党籍处分;由高青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免去其中共高青县第十五届委员会委员职务;终止其中共淄博市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中共高青县第十五次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来源:山东财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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