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们都冷静一下,先喝口热水!你们是近邻,本应和睦相处,不管因何事引发矛盾,均应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辱骂他人、打人都是不对的......”承办法官正在缓和双方当事人激动的情绪。见双方情绪稍有舒缓,承办法官便对相互提起诉讼的孙某和陈某从情理入手,敞开心扉阐理释法,促使双方从对立走向和解。
孙某与陈某系同村邻居,双方因琐事素有矛盾。年9月,孙某下地干活时,陈某因琐事行至孙某家承包地辱骂孙某。随后,双方发生肢体冲突,导致陈某受伤住院,双方被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分别给予罚款、拘留的行政处罚。后孙某将陈某诉至法院,要求陈某赔礼道歉、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费;陈某将孙某诉至法院,要求孙某赔偿其医药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经济损失。
案件受理后,两案承办法官了解到,近年来孙某数次因健康权、财产损害赔偿、排除妨害等纠纷起诉或被诉至法院。因孙某性格执拗导致调解工作无法推进,数案均以判决结案,孙某因不服判决曾屡次缠访。针对邻里矛盾容易激化升级的特点及当事人的性格特征,考虑到机械判决会加剧当事人对立情绪。承办法官迅速调整办案思路,将调解的侧重点放在让当事人感受到司法的温情上,通过客气说话、热情接待、认真释法,拉近与当事人的距离,让当事人切实感受到温暖与关怀,从而放下戒备,信任法官,愿意与法官共同努力化解矛盾纠纷。
最后,经过承办法官三个多小时的耐心劝导和调解,双方当事人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孙某主动撤回对陈某的起诉,并与陈某达成调解协议,赔偿陈某各项经济损失元,矛盾得到了有效化解。
纸上和物化的司法是严肃的,但实践中的司法是有温度的。上述两案的处理只是渭源县法院践行为民办实事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县法院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司法为民宗旨,立足主责主业,大力推出为民办实事“十大行动”,以实际行动有效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彰显了新时代法院队伍良好形象。
供稿部门
民事庭
文稿
杨霞
编辑
景宏亮
审核
康继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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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渭源县法院:树牢为民意识传递司法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