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今年高考、中考工作平稳有序进行,切实为广大考生营造一个舒适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和全县招生工作会议精神要求,现将高考、中考期间的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在高考(6月7日至9日)、中考(6月16日至18日)期间,考点(渭源一中、第三高中)周边严禁摆摊设点和停放机动车辆。机动车辆在途径考点时严禁鸣喇叭,严禁出现室内装修、货物装卸、生产加工及其他产生噪声污染影响考试的行为。
二、高考、中考期间,城区各建筑工地一律暂停施工。暂停施工时间,高考为6月5日18时至9日12时,中考为6月15日18时至18日18时。
三、高考、中考期间,城区各企事业单位、门店及个人必须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高音喇叭或通过其他高噪声方式招揽顾客;严禁使用车载高音喇叭巡回播放广告、音乐;城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燃放烟花爆竹。
四、高考、中考期间在各居民小区、公园、广场和旅店周边等区域内,严禁使用高声乐器进行娱乐集会、跳广场舞或从事其他产生高噪声污染的活动。
五、高考、中考考点周边,严禁张贴、散发各类招生或兜售商品传单;严禁占道搭设帐篷(伞)、拱门等器具用来招生宣传或陪考家长聚集聊天。
六、高考、中考事关广大考生的前途命运,请相关单位和个人本着对广大考生高度负责的态度,配合做好“两考”期间疫情防控、噪声防治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共同营造良好的考试环境。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我局将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拒不服从管理、阻碍执法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群众举报各类影响考试工作的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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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通告
渭源县综合执法局
年6月1日
来源/爱渭源
原标题:《渭源县综合执法局关于高考、中考期间有关事宜的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