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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近日,广东省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年第11期食品监督抽检信息。本期食品监督抽检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糕点、茶叶及相关制品、粮食加工品等13类食品共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合格批次,不合格6批次。
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广电计量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深圳市计量质量检测研究院、广东省食品检验所(广东省酒类检测中心)、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和华测检测认证股份有限公司。
不合格食品存在问题
(一)非食用物质问题
新丰县庆英酸菜档销售的绿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微生物污染问题
翁源县柒森食品加工厂生产的张氏米饼,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生物毒素问题
翁源县清香榨油店生产的花生油,黄曲霉毒素B1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农药残留问题
1.广东省南方技师学院第一食堂销售的豆角(豇豆)、供货商为韶关市宏伟养植有限公司,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2.始兴县瑛紫水果店销售的橙,联苯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兽药残留问题
韶关市武江区宏昌众晟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沙洲尾分公司销售的鲈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针对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中发现的问题,全市各级市场监管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对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依法进行调查处理,责令企业查清产品流向,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防控食品安全风险。同时要求辖区市场监管部门将相关情况记入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信用档案,并按规定在监管部门网站上公开相关信息。
食品监督抽检合格产品明细表(批次).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