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月,广东森林公安共清理整治市场、酒楼饭馆、驯养繁殖场所5.4万余个/次,立案刑事案件宗,破案宗,抓获犯罪嫌疑人名,刑拘人,逮捕人,移送起诉人,收缴野生动物3万余头/只(其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1.2万余头/只),涉案总价值万余元。
部门联动
持续高压打击
为严厉打击整治涉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犯罪活动,1月25日,广东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下发进一步开展打击整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通知,坚决遏制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4月13日,制定《全省公安机关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和考评办法》,并成立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在省公安厅的支持下,森林公安局继续保留原打击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工作专班,强化对涉野生动物违法犯罪线索的收集研判和经营,指导督促各地深入开展专项行动,坚决清除线上线下野生动物非法贸易,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活动,并协调自然资源、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建立健全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梅江早晨白鹭飞。
突出重点
落实打防举措
广东森林公安配合农业农村、市场监管、林业等部门加大对涉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和交易场所的巡查,加强对市场饭店、花鸟宠物市场、城郊接合部、野生动物栖息迁徙场所和车站码头等重点部位的检查,及时发现违法犯罪线索。
同时,主动从法律、政策等角度,向市场经营者、商户宣讲相关法律法规,做到预防为主、打击结合。1~6月,全省共出动警力10万余人次,检查集贸市场1.8万余个次、餐饮场所3万余间次、驯养繁殖场所个次。
严格执法
强化案件侦办
广东森林公安牢固树立整体作战意识,全警联动,全面打击涉野生动物“捕、养、售、运、食”各个环节的违法犯罪行为,侦破一批大案要案。其中,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挂牌督办重点案件13起;深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成功侦破“1·7”特大走私、贩卖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案,共捣毁横跨4市的特大野生动物制品窝点5个,抓获嫌疑人13名,收缴穿山甲鳞片公斤、穿山甲鳞片粉末10公斤、海马干制品9.7公斤,涉案价值近万元;广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联合越秀、荔湾、白云、番禺、增城区公安分局和广州市海关部门,统一开展“4·26”收网行动,共查获疑似象牙原牙8根、象牙制品件,疑似砗磲制品41件,国家保护动物鹦鹉、鹿类(死体)、玳瑁海龟制品、珊瑚制品、熊胆粉、虎骨等野生动物制品一批,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破获涉野生动物刑事案件5宗,刑拘4人。
抓获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
典型案例
倒卖野生龟类,抓!
5月17日,梅州市公安局森林分局接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移交线索,组织梅州平远、蕉岭、丰顺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经过3天缜密侦查,一举破获一宗猎捕、出售、收购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系列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6名,收缴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鼋1只、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黄喉拟水龟73只。
抓获涉野生动物犯罪嫌疑人,收缴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鼋1只。
目前,杨某容等6名嫌疑人因涉嫌非法猎捕、危害国家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被公安机关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行动中收缴的鼋和黄喉拟水龟,经鉴定后被送往梅州市野生动物收容救护点救助。
非法猎捕鸟类,抓!
6月2~5日,在韶关市公安局统一指挥下,韶关市公安局森林分局专案组前往翁源县展开集中收网行动,联合翁源县公安局及辖区派出所分三批次对犯罪嫌疑人实施抓捕。6月2日,在龙仙镇建设一路及工业路分别抓获犯罪嫌疑人杨某堤、何某明,在杨某堤住处查获画眉鸟5只及鸟媒、索套等作案工具一批,在何某明住处查获画眉鸟5只、猫头鹰泡酒1瓶(内有猫头鹰死体1只)及鸟媒、画眉哨、索套等作案工具一批;6月4日,在龙仙镇环城北路抓获犯罪嫌疑人陈某聪、肖某英,在陈某聪住处查获画眉鸟2只,在坝仔镇金星村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文,在其住处查获画眉鸟8只、捕鸟网一张;6月5日,在G国道某垃圾分拣公司宿舍抓获杨某才等4人,现场缴获画眉鸟11只以及鸟媒、捕鸟网等作案工具一批。
民警查获非法捕鸟网。
经审讯,杨某堤、何某明、陈某聪、肖某英、黄某文等人自年起,时分时合在翁源境内多个乡镇林区使用鸟媒、索套等禁用工具猎捕野生画眉鸟余只,捕获的画眉鸟多数用于贩卖,少数留下自养。杨某才等4人则利用在某垃圾分拣公司工作的便利,使用鸟媒和粘鸟网在公司宿舍后山非法猎捕野生画眉鸟、珠颈斑鸠等鸟类40余只,品像好的留下饲养或贩卖,其余则用于食用。
来源:南方法治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