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的通告
近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校外培训机构市场监管的检查结果进行通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招生过程中,常使用“教龄20年名师执教”“留学生外语教学”“双一流毕业生授课”等虚构、夸大事实的广告进行宣传,具有一定的迷惑性。
暑假将至,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临河区教育局及市场监督管理局将从规范收费管理、价格行为、广告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消费者保护、线上经营行为、诚信经营七个方面进行督查。对校外培训机构存在骗取消费者费用而不提供或不按约定提供服务;故意拖延和无理由拒绝消费者的合理要求;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及个人信息;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使用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免除或部分免除经营者责任,排除或限制消费者合法权利等行为进行严格查处。此次检查要将机构夸大教学功效等行为进行严厉处罚,一律禁止“押题命中率”等噱头。要求校外培训机构每次预收费不得超过三个月。将切实查处向学校、老师进行商业贿赂等行为。希望校外培训机构摒弃短视行为,通过诚信经营,以师德、口碑以及优质的服务树立良好的品牌形象,共同维护市场秩序,打造多方共赢的校外培训环境。
广大学生、家长如遇到校外培训机构有上述违规经营行为,可拨打或进行投诉举报。
巴彦淖尔市临河区教育局
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办公室
年6月16日
来源:你好河套编辑:陈龙马彦臻校对:马彦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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