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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7日,晴隆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次会议在县人大五楼会议室召开。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吴金山,副主任杜昌益、唐飞、李秀琼、马群明出席。县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周兴峰、魏晓红、宋聚彬,县政府副县长邓瑞兰,县法院院长刘筱青,县检察院代理检察长黄波列席会议。
此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应到23名,因事因病请假5名,实到18名,符合有关规定。
会议听取并审议通过了县人民政府关于年度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年元月至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部分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年政府工作报告“十件民生实事”完成情况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第八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草案);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晴隆县第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晴隆县十九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建议议程、日程(草案),各类人员建议名单、各专门委员会设立决定(稿)及组成人员人选建议名单;晴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稿)。通过了晴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年元月至11月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部分预算调整情况的报告(草案)的决议(草案)。
会议听取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法院、县人民检察院关于人事任免职的议案。决定免去刘远斌晴隆县发展和改革局局长职务;免去刘胜登晴隆县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魏胜坤晴隆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决定任命舒展为晴隆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珂为晴隆县卫生健康局局长。。
对免职和辞职的同志,吴金山感谢他们任职期间为晴隆脱贫攻坚事业和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做出的贡献。希望新任命同志在新的岗位上,牢记宣誓誓词,在工作中切实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树牢法治观念,增强法治意识,依法行使职权,在新的工作岗位上做出新的成绩,不辜负组织及人民的重托和期望。
吴金山指出,今年是县乡人大换届选举之年,县十八届人大及其常委会任期届满,即将完成历史使命!五年来,我们始终坚守初心,坚持党的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依法履职,助推民主法治建设;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践行使命担当;坚持为民服务,充分发挥代表作用;砥砺前行,从严从实加强自身建设。过去五年取得的成绩,是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辛勤付出的结果,是“一府一委两院”密切配合的结果。
吴金山希望各位委员、县直各部门继续一如既往地支持县人大常委会的工作,始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携手同行、共同努力,为晴隆开启“十四五”新征程不懈努力!
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出席会议。各街道人大工委会主任、乡镇人大主席,涉及审议议题的县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副科级以上干部列席会议。(县融媒体中心记者黄丙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