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翁源县龙仙第三小学新生招生公告
年小学一年级新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登记时间:年7月13至15日。
上午8:30至11:30下午:3:00至5:00
二、入学对象: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县城户籍或在县城居住的学区范围内儿童。
三、招生范围:
◆以公园路为界,至罗坑水片区。
◆以和平路、文化路、环保路、工业路南四巷为界,至春晖苑片区。
◆以工业路、建设一路、环城北路为界,至龙仙第三小学片区。
◆以环城北路、二中路为界,至杨屋岗片区。
四、登记地点:龙仙第三小学
五、招生方式
招生顺序是:
第一,安排具有辖区内户籍的范围生;安排父母在辖区内居住,且有房产证或房贷证明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额满为止;
第二,根据前一项招生情况,如还有学位再安排父母在辖区内居住,且已购房(指小产权房,有集体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原件)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额满为止;
第三,根据前一项招生情况,如还有学位再安排在辖区内租房或有营业执照的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额满为止。
六、登记时家长需提交的材料
(1)安排范围生携带户口薄、房产证(如是供房的则提供业主与银行签订的合同和3个月还贷流水)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名。
(2)进城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时需提供学生本人及监护人的户口薄、务工证明(劳动合同和营业执照中的一项)以及相关稳定居住证明(房产证、购房合同及租房合同中的一项,)原件及复印件到学校报到登记,经核实后,根据学位情况安排其入学。
(3)为确保材料的真实性,我校招生小组将会到派出所和房管所对家长提供的户籍和房产证等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用虚假证明材料为子女办理了入学手续的,一经相关部门核实,将取消其子女就读我校的资格。一位学生只能在一间县城学校报名登记,如发现重复登记者,将取消其子女就读我校的资格。以上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家长(监护人)自负。
招生范围内符合入学条件的生源,是指具有我校所在招生范围内户口的适龄儿童(与法定监护人同户籍),其法定监护人户籍、房屋所有权证、实际居住地三者一致。商业用房(非商住)、办公用房、租住房、购房合同不能作为入学凭证。
翁源县龙仙第三小学
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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