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渭源县法院成功调解一起过亿元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这是年9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调整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第一审民事案件标准的通知》印发后渭源县法院审理的首起标的额过亿元案件。
年8月21日,原告甘肃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渭源分公司签订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双方约定合同价款为.25元,合同履行过程中,被告未按合同约定履行工程价款,现除质保金外欠付.6元。原告甘肃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将被告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渭源分公司诉至渭源县法院,要求二被告连带向原告立即支付剩余工程款及逾期付款违约金。
因涉案标的额较大,渭源县法院高度重视,办案法官了解到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当前所处的困境。为及时定分止争,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合议庭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对争议问题提出解决方案,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确定由被告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甘肃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渭源分公司共同支付原告甘肃某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除质保金外剩余工程款.6元,于调解书送达时立即支付。
该案的成功快速调解,既维护了原告合法权益,也切实发挥司法保障经济发展作用,减轻了企业的诉累,同时该案通过调解方式结案,使得诉讼费减半收取,向企业减少诉讼费用27万余元,用实际行动助力优化营商环境,服务“六稳”“六保”。
供稿部门
民事庭
文稿
谢海燕
编辑
侯建清
审核
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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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渭源县法院:妥善调解一起1.02亿元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