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广东省产品质量监督条例》等相关规定,年,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塑料购物袋及聚乙烯塑料农用薄膜两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现将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抽查根据《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塑料购物袋及聚乙烯塑料农用薄膜两种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的通知》(韶市监质监〔〕4号),由广东省韶关市质量计量监督检测所承担抽样、检验工作。对流通领域的塑料购物袋及聚乙烯塑料农用薄膜进行市级专项监督抽查。此次专项监督抽查涉及26家经营店销售的28款产品。
经检验,在20家流通经营店抽查了20款塑料购物袋,发现9家经营店销售的9款塑料购物袋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45%;抽查6家农业生产资料经营店销售的8款聚乙烯塑料农用薄膜,发现1家经营店销售的2款聚乙烯塑料农用薄膜不合格,不合格产品发现率为25%。
二、抽查结果分析
从本次抽查情况看,被抽查产品中发现11款产品不合格。不合格产品情况如下:
(一)塑料购物袋不合格产品情况
1.乳源瑶族自治县惠福超市销售的,由浈江区富群塑料厂生产的塑料购物袋的环保要求不合格。
2.广东爱心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乳源鹰峰中分店销售的,由广州市良彩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生产的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的环保要求不合格。
3.广东东明股份有限公司广客隆马广店销售的,由广东好易帮沃沃纸塑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购物袋的厚度极限偏差、厚度平均偏差、环保要求不合格。
4.韶关市大参林药店有限公司曲江府前东分店销售的,由温州冠都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的厚度平均偏差不合格。
5.翁源县盒小马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安徽华庆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的环保要求不合格。
6.始兴县万润商业有限责任公司销售的,由佛山市好易帮沃沃纸塑有限公司生产的非食品接触用塑料购物袋的厚度极限偏差、厚度平均偏差、环保要求不合格。
7.始兴县发到家购物有限公司销售的,由安徽华庆包装有限公司生产的塑料购物袋的落镖冲击、环保要求不合格。
8.韶关市信美佳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由东莞市万江佳如胶袋厂生产的塑料购物袋的落镖冲击不合格。
9.仁化县达阿美食店销售的,由惠州俊儿塑料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非食品直接接触用生物降解塑料购物袋的提吊试验不合格。
(二)聚乙烯农用薄膜不合格产品情况
1.始兴县顿岗镇顺景农资经营部销售的,由中山市东凤镇天德塑料厂生产的聚乙烯农用薄膜的横向拉伸负荷不合格。
2.始兴县顿岗镇顺景农资经营部销售的,由江苏苏宝塑料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的横向拉伸负荷、纵向断裂标称应变不合格。
三、相关工作要求
针对本次监督抽查发现的问题,请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强化抽查结果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场监管局关于监督抽查不合格产品后处理工作的相关规定做好后处理工作。责令企业生产者以及经营者停止生产、销售同一产品,督促生产者落实整改和复查措施,对抽查不合格等产品及经营者实施分类监管措施。
附件:韶关市年塑料购物袋及聚乙烯塑料农用薄膜产品质量专项监督抽查结果汇总表.docx韶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