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全县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富源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关于实行考试调配卫生健康事业人员的实施方案(试行)》(富卫发〔〕79号)文件精神,经富源县委卫生健康工委会议研究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公开考调卫生健康事业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促进卫生健康人才资源合理有序流动,科学配置全县卫生健康人才资源,全面提高卫生健康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推动全县卫生健康事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公开考调条件,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选调。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考调工作顺利进行,成立富源县卫生健康局考试调配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组织人社科,具体负责考试调配工作的组织实施和日常工作。
四、考调范围
从县内的后所、大河、营上、竹园、墨红、富村、黄泥河、老厂、古敢、十八连山卫生院在职在医院、医院、中安卫生院、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中安卫生院在职在医院、医院。报考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的人员必须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机构改革时乡镇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并入卫生院人员可以报考)。
五、考调条件
(一)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卫生健康事业,医德高尚,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团结协作意识和奉献卫生健康事业的精神,身体健康,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具体条件。属于在职在编工作人员;在基层工作满5周年及以上(日期计算截止公告发布之日);具有与考调卫生健康事业人员岗位计划表要求的资格证书;所持有的资格证书与考调专业一致;所在单位同意考调;履职考核除试用期外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六、考调岗位(详见附件1)
七、考调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富源县卫生健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