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概况
1.1.基本信息
1.1.1.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年度)项目。
1.1.2.采购人
项目采购单位:广东省土地调查规划院
1.1.3.用户范围
(1)省级用户
省级用户对象主要为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技术单位、相关省直部门等。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即省自然资源厅,相关省直部门主要包括省发展改革委、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安厅、民政厅、生态环境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文化旅游厅、应急管理厅等。
省自然资源厅基于系统进行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督管理。相关省直部门主要使用系统共享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等相关数据,依托系统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审核、入库更新等,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2)市县级用户
市县级用户对象主要为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及其下属技术单位、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即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包括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公安局、民政局、生态环境局、交通运输局、水务局、农业农村局、文化广电旅游局、应急管理局等。
市县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基于系统进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监督管理,详细规划的审核入库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主要使用系统共享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等相关数据,依托系统和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完成专项规划编制、审核、入库更新等,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
(3)公众用户
系统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依法依规向社会公众开放。社会公众可使用系统对国土空间规划成果等相关信息进行查询、浏览,提出意见,申请系统提供其他专题服务等。
1.1.4.项目目标
在年和年建设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拓展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的各项功能与数据基础,拓展系统与其他部门的数据衔接和对社会大数据的充分利用,做好与省自然资源厅网站、天地图等对外服务窗口的对接,提升国土空间规划信息的共享服务能力,基于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为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社会公众等提供内容丰富、准确权威、动态鲜活的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服务。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需求,辅助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系统,以技术支持的方式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科学合理提供必要的支撑和协助。
1.1.5.服务地点
广东省广州市。
1.2.项目背景
年8月,原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印发《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83号),提出基于“国土资源云”总体思路,打造国土资源“一张图”升级版,形成数据更全面、应用更广泛、共享更顺畅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年5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若干意见》(中发〔〕18号),提出建立全国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形成规划“一张图”。《自然资源部关于全面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87号),要求同步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同年7月,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和现状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38号),明确未完成平台和系统建设的市县不得先行报批国土空间规划。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年9月在银川召开的系统工作部署会上,确定广东省为11个省市试点之一。年9月,省部级干部国土空间规划专题研讨班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副总理韩正强调“要健全法律和制度保障,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立法,重构技术标准体系。要强化规划实施监督,严肃查处各类违反规划的开发建设行为。”
广东省通过自然资源大调查、第三次全国土地调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完善、永久基本农田划定等工作积累了大量的数据,并根据广东省“数字政府”的建设要求进行了数据整合和迁移上云,基本建成全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核心数据库和各类行政审批、综合监管系统,为履行自然资源管理职责、提升国土空间治理能力提供了有力的支撑和保障。
1.2.1.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基础平台初步建成
根据《国土资源部、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关于推进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建设的通知》(国土资发〔〕83号)要求,广东省融合原有的广东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大数据平台的数据基础,初步建立了广东省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目前平台已发布基础地理信息、土地利用现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永久基本农田、“三旧”改造等34项涵盖规划数据、现状数据和管理数据等主题数据服务,并还在不断扩充完善,将陆续纳入城市规划、海洋规划等数据,可为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工作提供有力的空间数据支撑。
该平台整合各部门空间数据资源,构建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数据资源体系,形成全省覆盖、协调一致的国土空间数据工作底图;提升国土空间开放、共享应用服务能力和业务协同能力;提升管理决策能力,为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多规合一、空间管控、资源监管等提供数据支撑和重要保障。
该平台的总体技术架构采用分层模式进行设计与规划,以统一的标准规范为依据,以组织协调机制为保障,分为基础设施层、数据资源层、管理与服务平台层、应用层和用户层。
该平台架构图如下图所示:
图平台架构图
在数据资源方面,实现了海量数据的高效存储和集成化管理,包括公共基础类数据、专业基础类、业务管理类和来自于行业外部的公共政务信息数据。平台的数据总量合计约TB。这些全面的、多事项、多类型、多层次的行业内和外部数据构筑起国土资源数据大厦的基底。
从数据的组织、建库、资源目录等三方面着手构建国土空间数据资源体系。依托一体化数据模型,进行数据动态整合、逻辑统一管理,实现不同来源、不同格式、不同坐标系统的数据统一整合建库,实现统一数据坐标与格式。数据的建库流程主要采用3种手段:对还未建库的数据采用标准化建库方法进行“新建”,纳入到一体化数据库中进行综合管理。对已建库管理的数据,根据实际情况,采用数据库迁移“统管”或者动态视图“引流”方式,实现数据的统一管理。面向应用服务时,以数据资源目录作为数据资源访问统一出入口:对外以应用主题目录和共享交换目录两种形式进行交换共享。
国土空间云管理与服务平台。依托国土资源云、大数据计算框架以及国土资源一体化数据库,建设广东省国土空间云管理与服务平台,提供数据综合管理功能、数据应用服务、支撑业务协同与大数据分析,围绕资源展示、服务管理、数据应用、管理决策支持四大内容来构建。
1.2.2.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基本实现
广东省构建了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各地各部门已建或在建数据平台作为全省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的数据节点纳入统一管理,打破数据孤岛,开展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应用,提升全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一体化水平。
通过升级改造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完善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目录和数据共享交换标准规范,提升平台数据共享交换支撑能力,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全覆盖原则和“省市两级平台、三级管理”架构,完善与国家平台和各地平台对接,完善人口、法人单位、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社会信用信息等公共基础数据库建设,对接融合第三方社会数据,进一步丰富公共基础信息库。推进省级政务信息系统之间对接互通和数据整合共享,将部门业务系统按统一规范接入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满足全省政务服务数据需求。
(1)人口基础信息库。以公安人口数据为基础,进一步整合司法行政、卫生健康、税务、民政、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数据,构建全省统一的人口基础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权威规范的人口基础数据支撑。对接融合有关事业单位、互联网企业等社会人口相关数据,进一步丰富人口基础信息库。
(2)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围绕优化营商环境,实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全覆盖,以市场监管、机构编制、民政、司法行政等部门汇集的法人单位数据为基础,以税务、统计、公安等部门数据为扩展,建立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法人单位基础信息支撑。对接融合有关事业单位、互联网企业等社会法人单位相关数据,进一步丰富法人单位基础信息库。
(3)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以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基础进行升级改造,汇聚交通运输、水利、生态环境、气象等部门的地图数据,建立完善覆盖卫星遥感影像、电子地图等信息的自然资源和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库,为政务应用提供多维度空间地理基础信息支撑。
(4)社会信用信息库。以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数据为基础,整合各行业部门行政审批、行政处罚、联合激励和惩戒名单等信息,充实完善自然人、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构、社会组织等五类信用主体的社会信用信息,为政务应用提供社会信用信息支撑。对接融合第三方社会信用数据,进一步丰富社会信用信息库。
各地各部门自建数据服务按统一规范接入省数据服务平台,从省级数据服务目录按流程规范调用,或自行在本地数据分节点按统一规范开发数据服务,通过服务目录注册后调用,实现数据服务的统一管理、调度和监控。
广东省政务大数据中心已为省级部门、地级以上市共享了近类数据,数据总量逾83亿条;提供各类数据服务接口个。依据《广东省加快推进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任务分工,在年12月底完成推进省直部门业务系统和各地业务系统接入数据共享平台和数据共享应用。
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需要完整的数据体系支撑,数据体系横向涵盖测绘、自然资源、发改、环保、住建、交通、水利、农业、林业等各部门;纵向贯穿国家、省、市、县、乡五级。依托广东省正在建设完善的省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和政务信息资源共享体系,为形成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底图和构建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奠定了扎实的基础,实现了现状数据、社会经济数据、管理数据、规划数据的集成化管理,打通了省自然资源厅与各行业部门数据共享的通道。
1.2.3.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化体系初步构成
原省国土资源厅、海洋渔业厅及相关单位积极、持续推进信息化建设和运行,通过实施金土工程、基础测绘、数字广东地理空间框架建设、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国土资源大数据、海域监测监管、海洋灾害态势感知等信息化工程,打下了良好信息化基础,较好地支撑了全省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为广东省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打下了较好的信息化基础。到年底,省自然资源厅正在实施的《广东省自然资源厅政务信息化规划(-)》完成后,将进一步为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构建和监督实施提供完备的信息化体系保障格局。
(1)数据资源建设。在数据资源汇聚方面,汇聚了基础地理信息、地理国情普查和监测、土地、矿产、地质、海洋等共30大类、约TB数据量(含政务版、公众版等)、约2亿级要素的自然资源行业数据;在数据资源使用方面,以数据驱动了15个囊括全厅行政审批、监管分析、公共服务等重点业务的政务信息系统应用;在数据资源开放共享方面,依托“开放广东”平台开放了49个数据集;依托原省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为20余个省直单位提供了15类基础地理和国土专题数据服务;支撑省自然资源与空间地理信息库建设,汇集发布了全省范围的矢量电子地图、影像地图、晕渲地图等空间地理信息服务接口15个,并已向粤政图等提供数据服务应用,充分发挥空间地理信息服务对政府决策的支撑能力;依托省不动产登记信息安全共享平台为10余个单位提供了万条共享数据,为“粤省事”提供了超万次查询服务;在数据资源治理方面,通过近两年的数据清洗、整合、挖掘、更新等治理工作,初步构建了由公共基础、专业基础、业务管理和公共政务等数据资源组成的自然资源一体化数据库。
(2)信息系统建设。在应用支撑平台体系方面,初步搭建了省自然资源政务管理与服务平台(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囊括了12类自然资源专题服务和个土地业务规则,可便捷调用“数字政府”公共支撑能力;在信息系统建设方面,在线运行政务信息系统44个,用户范围涵盖政府工作人员、法人和其他组织以及社会公众“三大群体”,覆盖70%的省级自然资源管理和服务工作,厅内行政办公和业务审批无纸化运行,%的省级自然资源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可办,征地信息、土地供应和矿业权出让等自然资源政务信息公开、测绘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地图产品、地灾预警、海洋预警、不动产登记信息查询等一大批关系民生的社会服务线上运行。信息系统整合对接工作正在全面推进,已有12个信息系统完成迁移上云。
(3)基础设施建设。共有非涉密机房8个,计算、网络、存储、安全和环境设备台(套),与“数字政府”建设运营中心签订了全面接管协议,纳入了“数字政府”统一管理框架;基础设施资源共有内存近30TB,CPU0余核,存储超3PB,拥有较强的计算和存储能力;拥有贯穿国家、省、市、县四级的国土资源业务专网、海洋业务专网2种网络,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搭建了0M出口的省自然资源厅节点(包含贯穿省、市、县三级的不动产登记“虚拟专网”),具有较强网络传输能力。
(4)网络安全建设。制定了4项综合性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技术规范,针对8个信息系统开展了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针对12个信息系统开展了定期风险评估工作,针对4个重要信息系统开展了网络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网络安全合规工作扎实开展;以不动产登记为代表的行业网络安全工作不断向前推进,取得成效;省级自然资源数据安全和应用安全有较好保障,网络安全总体态势良好。
1.2.4.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基本建成
经过年的建设,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基本建成,系统主要涵盖:首页、规划分析评价子系统、规划成果审查与管理子系统、一张图应用子系统、监测评估预警子系统、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子系统、指标模型管理子系统、系统运维子系统、国土空间规划编制项目系统、市县数据更新汇交系统、开发者中心、知识库等功能模块。系统面向省-市-县三级用户提供了国土空间规划分析评价、一张图应用、实施管理、动态监测、定期评估和及时预警等功能,为全省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和监督实施提供了统一的数据底板、统一的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监管方式,全面支撑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用途管制、开发利用、执法督察等各类业务应用,初步实现适用、实用、管用、好用的建设目标。
2.项目预算
本项目总预算为.88万元。
3.服务期限
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4.服务内容
在年建设的基础上,开发对外服务功能及完善系统功能,主要包括:
(1)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社会公众服务系统;
(2)持续对数据进行更新;
(3)拓展系统指标库;
(4)根据需求辅助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系统;
(5)建设国土空间规划决策分析系统;
(6)丰富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
4.1.软件开发服务
4.1.1.建立国土空间规划社会公众服务系统
面向社会公众提供国土空间规划的信息公开服务,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来。提供规划信息公开、规划意见征集、专题图下载、专项规划展示、规划查询服务等功能。
1.规划信息公开
实现面向公众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提供包括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规划信息公开,提升政府信息公开透明度,提升社会公众对规划信息了解。提供以公众为核心、以公众感受为评价标准的公众满意度调查、以平台信息为基础的有效的公众需求调查。
2.规划意见征集
为确保规划成果质量,进一步提高规划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和广泛性,为相关规划提供公众意见征集,收集公众诉求,合理制定规划。将规划成果面向公众征询意见,并实现对意见的整理与反馈。
3.专题图下载
提供规划专题图下载服务,社会公众、教育工作者、行业专家等可根据需要下载相关内容。
4.专项规划展示
面向公众提供专项规划展示专题,如“三线“规划、“古驿道”规划等。
5.规划查询服务
根据保密要求及自然资源厅工作安排,支持开放查询部分规划信息查询,主要包括省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图层、信息查询。。
4.1.2.数据更新
梳理已有数据基础,重点分析业务应用需求,根据数据情况将建设用地审批、规划修改等规划实施成果数据进行质检、入库、更新。
4.1.3.系统指标库拓展
在年和年建设的基础上,进一步对系统指标库进行建设。
1.实施结果
1)规划空间符合性
分析建设用地与规划的符合性,计算不符合规划的新增建设用地面积及占比、未批先建土地面积、城镇开发边界外的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面积、新增建设用地占用生态红线面积、新增农用地占用生态用地面积等信息,为规划实施监管提供支撑。
2)规划指标执行率
包含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林地保有量、建设用地总规模、新增建设用地面积、重要江河湖泊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生态红线面积等指标的执行率分析。
2.实施效果
1)开发利用强度
开发利用强度包括国土开发强度、人均城乡建设用地、人均居住用地面积、城乡建设用地人口密度、人均城镇用地、人均农村居民点、人均公共服务设施用地面积、路网密度等信息的分析。
2)资源利用效益
从建设用地地均GDP、人均GDP、单位GDP增长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单位GDP建设用地下降率、单位GDP能耗、单位岸线海洋生产总值等方面进行资源利用效益评估。
4.1.4.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系统
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需求,辅助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系统,以技术支持的方式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科学合理提供必要的支撑和协助。系统提供规划数据、地图服务方面的支持对工程建设项目的选址进行辅助评估,将从城市规划布局的协调性出发,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提供科学合理的技术支持。
4.1.5.国土空间规划决策分析系统
1.资源环境本底评价
围绕土地、水、能源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海洋等自然资源的数量、质量、结构、分布等特征及变化趋势,结合气候、生态、环境、灾害等要素特点,选取国家、省域平均情况或其他对标地区作为参考,总结资源环境比较优势和限制因素。。基于现有经济技术水平和生产生活方式,以土地资源、水资源为约束,分别评价各评价单元可承载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的最大规模。
2.“三生”功能适宜性单项评价
面向生态保护、农业生产、城镇建设等不同功能指向的差异化要求,围绕土地资源、水资源、气候、环境、生态、灾害等自然要素和区位等社会经济要素,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开展单项评价和集成评价。
3.建设用地扩张趋势分析
系统根据城镇开发边界,城市建设用地利用情况以及“三区三线”范围和人口经济数据指人口规模与经济发展之间数据变化等相关数据,分析用地扩张趋势,建立建设用地扩张趋势分析模型,通过模拟推演,得到建设用地扩张趋势图,为建设用地计划、报批等相关业务提供参考依据。
4.1.6.丰富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
开发丰富国土空间规划监测评估预警模型,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预警提供支撑。
1.国土空间规划专项评估
主要包含国土空间规划的专项评估,包含指标量化评估、综合评估等。指标量化评估:实现每个专题的专项评估通常对应了一套评估指标体系,通过指标量化评估功能模块对评估结果进行指标量化分解,提供从指标维度查看、分析和解读评估结果。综合评估:实现以专项评估的多个评估维度分解专项评估结果,提供从评估维度的视角查看细分评估结果。
2.问题预警
基于监测指标模型的分析,对超出预警值的分析结果进行提示,辅助决策支持。
5.服务要求
5.1.技术要求
5.1.1.总体技术要求
系统建设过程中应严格遵循软件工程的要求,以“实用、高效、先进、可靠、安全”为基本准则,建立“规范、安全、开放”的信息化系统,依靠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严格的管理制度,使系统建设水平跨越到一个新的高度。
在系统设计上,应遵循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则:
(1)总体设计和分类实施的原则
本系统是省自然资源厅“一网一库一平台N应用”自然资源信息化体系规划下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随着国土空间规划需求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系统应需要不断的升级完善。因此,在进行方案设计时,应采取总体设计、分类实施的原则,从而保证系统建设的连续性,避免重复建设和返工所造成的损失。
(2)先进性和实用性原则
系统设计应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采用先进、稳定的、能满足海量数据存储与管理的主流产品,系统结构合理,数据处理速度快、冗余性强、实用性强。要结合实际,充分考虑技术路线的先进性和实用性,保证架构的先进性和可操作性。
(3)开放性和扩展性原则
系统的开放性是系统生命力的表现,只有开放的系统才能够兼容和不断发展,保证系统可分期逐步发展和整个系统的日益完善。系统在运行环境的软、硬件基础环境选择上要符合标准,具有良好的兼容性和可扩充性,能够较为容易地实现系统的完善和拓展。
系统提供矢量化、数字测绘及数据转换等多种数据输入方式。支持国家及行业GIS标准数据交换格式。输出可采用图形、数据表格及图形数据结合的多种输出方式。同时还能在将来与其他系统进行信息交换,具有扩展能力。
(4)标准化和规范化原则
系统建设应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规范,可直接调用实现资源共享,同时还应根据广东省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标准规范,保证系统整体的协调性和兼容性。系统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是数据共享、交互的重要前提,为实现更广泛、更深入的共享服务提供保障。
(5)可靠性和稳定性原则
系统在提交前应经过反复测试,保证系统稳定的运行。系统要有足够的健壮性,在发生意外情况时,能够很好地处理并给出错误报告,并能够得到及时的恢复,减少不必要的损失。系统设计应结构合理,运行可靠、稳定。
5.1.2.技术路线
通过微服务技术、综合数据库技术、GIS技术、RESTful技术等,借助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粤政图、广东省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的数据支撑,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指南、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汇交标准、省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市县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数据库标准等一系列标准规范构建集成化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体系,并根据用户对数据共享和业务管理的共性需求设计、引用系列标准服务接口,构建运行于政务外网的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系统,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预警和评估诊断,为国土资源管理、规划实施监管与政策制定等提供决策支持和服务。技术路线与软硬件选型科学合理,并优先采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产信息技术产品。
5.1.3.性能要求
系统运行时,对系统硬件资源的利用率要合理,避免占用过多系统硬件资源或过于频繁的硬盘访问等,以提升整体运行速度。性能需求的响应速度是系统在使用过程中反馈和反应快慢的一种感觉,响应速度要求包括:
(1)系统对于涉及数据量不大的用户操作可以进行及时的响应,对常规操作要求无明显停滞,并3秒内给出响应。统计类功能要求5秒内给出响应。涉及数据提交等复杂业务逻辑的操作,要求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
(2)对超出响应时间(3秒)要求的响应要求提供进度条或图标等方式来告诉系统使用者需要等待的时间。
(3)对网络流量予以事先估计,根据硬件能力限制网络会话的最大数目,保证网络服务质量,本项目需满足系统的技术文件规范。
5.1.4.数据及接口要求
业务协同系统
系统需要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粤政图、广东省政务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综合办公系统、广东省土地管理与决策支持系统、广东省自然资源调查相关系统等系统进行对接,并实现业务协同工作。如下表所示:
表业务协同系统
5.1.5.兼容性要求
本期项目建设内容需基于省自然资源厅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设项目(一期、二期)的基础上,开发建设的子系统和模块均遵循项目总体设计的系统架构和技术路线,要能与一期及二期建设内容完全衔接。
5.1.6.安全要求
系统建设及运行维护需符合国家有关安全保密要求,应建立由物理安全、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等构成的安全保障体系;明确各类数据的安全属性,杜绝并积极消除数据交换和信息共享存在的安全风险,并严格按照保密要求进行传输和管理;强化边界保护措施,加强保密防范技术投入,切实做到“人防、物防、技防”相结合;明确系统建设工作过程中的保密事项并进行细化,逐级落实保密责任。
测评对象为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和市县级国土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通用版。
系统应满足《GB/T-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即“等保2.0”)第三级要求,并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第三级认证,获得相关认证通过检测报告。实现基于安全策略模型和标记的强制访问控制,能在统一安全策略下,具有保护敏感资源的能力,保障基础计算资源和应用程序可信,确保系统关键执行环节可信。
5.1.7.测试要求
对系统进行全面的测试,以确认其是否符合合同要求,为系统验收提供依据。
1.主要验收测评依据
(1)《软件工程软件产品质量要求与评价(SQuaRE)商业现货(COTS)软件产品的质量要求和测试细则》(GB/T.51-)
(2)《软件工程/产品评价/第5部分:评价者用的过程》(GB/T.5-)
(3)《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GB/T-)
(4)其他相关的行业标准
2.验收测评服务内容
验收测试:依据项目合同、需求分析规格说明书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行业规范等对系统的功能、性能、可靠性、易用性、维护性、可移植性等特性进行严格的测试,为系统验收提供依据,对测试中发现的缺陷和不足,提供修改意见,完善系统功能和性能。
回归测试:对未通过测试的,在修改后再次进行重新测试,以验证原来存在的问题已修改,同时确认所做的修改没有引入新的缺陷。
文档审核:对项目产生的相关文档进行审核,并提出修改意见,便于系统的使用、维护。
5.2.管理要求
5.2.1.服务人员
投标人须书面承诺,如在项目实际执行过程中发生项目经理不能按采购文件要求胜任相关工作的,采购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投标人须在两周内调整为符合采购文件要求且能胜任相关工作的项目经理并到位开展工作,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报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处理。
投标人承诺的项目经理和开发实施的主要人员未经用户同意不得调整;投标人如中途更换项目经理和主要开发技术人员,应征得用户同意,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服务商应指派固定的团队为本项目提供专业服务,服务团队成员不得少于4人。项目经理应具备5年以上自然资源信息化经验。
如须调整服务团队成员,须书面向采购人提出申请,说明申请理由,经采购人书面同意方可调整团队人员,调入人员的资历和从业经验不低于调出人员,否则视为违约行为,采购人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应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明资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并提供以上人员在本公司任职的有效外部证明材料(如加盖政府有关部门印章的《投保单》或《社会保险参保人员证明》,或单位代缴个人所得税税单等,事业法人的相关人员应提供该单位的相关证明)复印件。
5.2.2.进度要求
项目里程碑计划严格按照本服务项目的建设任务和进度要求,通过关键节点、里程碑事件的监控,来控制项目工作的进展和保证实现总目标。本服务项目里程碑计划如下:(T表示项目合同签订日期)
5.2.3.组织实施要求
为使项目按质、按量、按时及有序实施,投标人应建立完善、稳定的项目团队、内部组织管理方式及管理机构、协调机制、技术基础,支撑保障要求及其他相关要求。投标人应承诺做好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做到全面、科学、合理的规划,保证投入项目的人员组织科学、充足,项目的进度计划合理、可行,项目各阶段的跟踪管理和质量保障措施完善。
5.2.4.文档管理要求
投标人在实施过程中须按时提交相应项目文档,项目完成时,须将本项目所有文档、资料汇集成册交付给采购人,所有文件要求用中文书写或有完整的中文注释。验收后,投标人按国家、省以及采购人档案管理要求,向采购人提供装订成册的纸质文档至少1套,电子文档1套。
5.2.5.质量保证要求
为保证本项目能按时高质的顺利完成,规避项目风险或将风险降至最低程度,投标人应建立项目质量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质量目标、质量指标、岗位责任、问题处理计划、质量评价、整改完善等内容,并建立奖惩制度。
5.3.验收标准
投标人应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要求,向采购人提交服务成果,采购人收到投标人的服务成果后及时按照《广东省省级政务信息化服务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开展验收工作,验收合格的,双方代表在验收报告上签字确认。验收不合格的,投标人应当根据验收意见进行整改,直至验收通过。
5.3.1.验收形式
1.软件功能验收要求。覆盖项目需求和服务内容中的功能需求,具体如下:
开发国土空间规划社会公众服务,面向社会公众实现提供规划信息公开、规划意见征集、专题图下载、专项规划展示、规划查询服务等功能等功能,引导社会公众参与到国土空间规划工作中来。
数据更新,将规划实施成果数据进行质检、入库、更新。
系统指标库拓展,进一步对系统指标库进行建设
根据项目建设过程中的需求,辅助相关部门建立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评估系统,以技术支持的方式为工程建设项目规划选址的科学合理提供必要的支撑和协助,具体以相关部门的建设需求为准。
开发国土空间规划决策分析,结合国土空间规划决策要求实现资源环境本底评价、“三生”功能适宜性单项评价等功能。
2.软件性能验收要求。系统运行时,对系统硬件资源的利用率要合理,避免占用过多系统硬件资源或过于频繁的硬盘访问等,以提升整体运行速度。参照技术需求中性能需求分析相关内容,同时要求通过第三方检测。具体性能指标参数要求如下:
系统对于涉及数据量不大的用户操作可以进行及时的响应,对常规操作要求无明显停滞,并3秒内给出响应。统计类功能要求5秒内给出响应。涉及数据提交等复杂业务逻辑的操作,要求响应时间不超过10秒。
对超出响应时间(3秒)要求的响应要求提供进度条或图标等方式来告诉系统使用者需要等待的时间。
对网络流量予以事先估计,根据硬件能力限制网络会话的最大数目,保证网络服务质量,本项目需满足系统的技术文件规范。
3.软件安全验收要求。系统应满足《GB/T-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安全设计技术要求》(即“等保2.0”)第三级要求,并通过网络安全等级保护2.0标准第三级认证,获得相关认证通过检测报告。实现基于安全策略模型和标记的强制访问控制,能在统一安全策略下,具有保护敏感资源的能力,保障基础计算资源和应用程序可信,确保系统关键执行环节可信。
验收成果物
1.文档成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要保证相关技术文档的完整性,严格根据项目实施的各个部分、阶段编写相关的技术文档,主要包括系统建设与项目实施类文档(电子版、纸质版各一套):
l系统需求说明书
l系统设计说明书
l系统测试报告
l系统部署手册
l系统用户操作手册
l项目总结报告和技术总结报告
2.软件成果
l省级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及软件代码
5.4.其他要求
5.4.1.标准规范要求
本项目建设依照国家及广东省各类业务与信息化相关标准规范文件。
(1)《自然资源信息化顶层设计(送审稿)》
(2)《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
(3)《市县国土总体空间规划编制指南(征求意见稿)》
(4)《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南(试行)》
(5)《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建设指南(试行)》
(6)《国土空间信息汇集标准》
(7)《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及质量控制规范》
(8)《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库标准》
(9)《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汇交要求(试行)》
(10)《国土空间规划数据共享交换标准》
(11)《国土空间规划系统服务规范》
(12)《市县国土空间规划基本分区与用途分类指南(试行征求意见稿)》
(13)《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实施指南》
(14)《广东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标准化审查手册》
(15)《计算机软件文档编制规范》(GB/T-)
(16)《计算机软件需求规格说明规范》(GB/T-)
(17)《计算机软件质量保证计划规范》(GB/T-)
(18)《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划分准则》(GB-)
(19)《基础地理信息标准数据基本规定》(GB-)
(20)《数字城市地理信息公共平台地名/地址编码规则》(GB/T-)
(21)《数字城市地理空间信息公共平台技术规范》(CH/Z-)
(22)《地理空间框架基本规定标准编号》(GB/-)
(23)《质量管理体系要求》(GB/T1)
(24)《信息化工程监理规范》(GB/T)
(25)《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管理要求》(GB/T)
(26)《信息安全技术网络基础安全技术要求》(GB/T)
(27)《省级政务信息化服预算编制规范和标准(试行)》(粤财行〔〕82号)
(28)《广东省国土空间规划数据治理指南》(试行)
(29)《广东省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技术指引》(试行)
5.4.2.培训要求
提出为保证用户能够有效地操作使用信息系统、操作工具,或掌握某一技能提供的培训有关人员的服务。如:
1.投标人须提供系统的应用操作、系统的配置、故障诊断、维护管理等技术方面的培训,对包括规划业务负责人、信息化业务负责人等的培训。
2.投标人需针对用户的角色提供培训课程,如系统管理员、普通用户、领导等角色,安排不同的培训课程。
3.对于所有培训,投标人须派出具有相应专业资格和实际工作经验的辅导人员进行培训,培训所使用的语言须是中文,否则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翻译。
5.4.3.服务响应要求
1.服务响应可通过现场、远程等方式提供,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
2.系统出现故障时,投标人1小时服务响应,技术人员应在接到报障后4个小时内到现场处理系统出现的故障;及时做出故障原因报告并提出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5.4.4.资产权属
1.采购人基于本合同约定委托投标人提供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采购人、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共同所有,投标人应按采购人书面要求交付该共有部分的源代码;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在共有部分的基础上进行二次开发的及对二次开发形成的产品、程序等财产进行处置的,需经采购人书面同意,二次开发所形成的产品、程序、服务等的知识产权归开发者所有,共有部分仍归采购人、投标人(含投标人合作商)共同所有。
2.本项目所涉及的数据所有权归政府所有。投标人只能用于履行本项目之义务。
3.投标人提供的相关软件应是自行开发的产品或具备合法、合规授权,满足知识产权、安全等保等方面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4.投标人保证向采购人提供的服务成果是其独立实施完成,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合法权益。如因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成果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导致该第三方追究采购人责任的,投标人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采购人造成的全部损失。
5.4.5.保密要求
1.投标人应签订保密协议,对其因身份、职务、职业或技术关系而知悉的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应严格保守,保证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过失。
2.投标人不得以竞争为目的、或出于私利、或为第三人谋利而擅自保存、披露、使用采购人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无关人员泄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投标人在从事政府项目时,不得擅自记录、复制、拍摄、摘抄、收藏在工作中涉及的保密信息,严禁将涉及政府项目的任何资料、数据透露或以其他方式提供给项目以外的其他方或投标人内部与该项目无关的任何人员。
3.投标人对于工作期间知悉采购人的商业秘密和党政机关保密信息(包括业务信息在内)或工作过程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文件(包括内部发文、各类通知及会议记录等)的内容,同样承担保密责任,严禁将政府机关内部会议、谈话内容泄露给无关人员;不得翻阅与工作无关的文件和资料。
4.严禁泄露在工作中接触到的政府机关科技研究、发明、装备器材及其技术资料和政府工作信息。
5.4.6.监理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在项目开展过程中接受采购人指定的咨询监理机构的监理。
6.付款方式
本项目计划分2期支付,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1.首期款:签订合同后1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首期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90%。
2.尾款:项目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投标人书面提出支付申请函及拟支付金额等额的符合采购人财务管理要求的相应发票,采购人确认后启动尾款支付流程,约占合同总金额的10%。
项目实际支付总金额按采购中标总金额计算,项目支付计划按合同约定执行,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投标人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延迟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投标人付款的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