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为政首,地为粮本。”耕地是我国最宝贵的资源。近年来,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将保护耕地特别是永久基本农田放在重要位置,以“零容忍”的态度坚守耕地保护红线,层层落实责任,坚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不断优化土地利用结构,科学合理配置土地资源,坚决遏制土地违法行为,土地利用效益和资源保障水平不断提升,全省耕地保护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据广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十三五”期间,广东划定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万亩、储备区66万亩,完成垦造水田31.55万亩,连续21年实现耕地占补平衡;完成拆旧复垦8.73万亩。首创“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村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的垦造水田模式,形成“1+42”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兑现报国家审批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历史承诺,保障了个重大建设项目水田占补平衡。
落实耕地占补平衡
启动新一轮垦造水田任务
近年来,广东厅开创性推进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首创“政府牵头、省级监管、市级验收、县镇村组织、省属国有企业实施建设”的垦造水田模式,形成“1+42”政策体系,在全国率先兑现报国家审批建设用地耕地占补平衡历史承诺,保障个重大建设项目水田占补平衡。垦造水田和拆旧复垦共为乡村振兴筹得资金亿元,探索出生态产品价值实现的新路径和以城带乡、城乡融合发展的新路子。
截至年5月初,全省已动工垦造水田项目共34.25万亩,其中已完工31.86万亩,已发验收意见函25.28万亩,已移交种植管护25.28万亩,已向自然资源部报备形成水田指标19.06万亩;地方垦造水田总任务共24.69万亩,已动工22.31万亩,其中已完工19.97万亩(81%),已发验收意见函15.54万亩,已完成种植管护移交15.48万亩。
同时,全省各地16.3万亩水田指标承诺,已兑现14.99万亩。广州、深圳、珠海、汕头、韶关、佛山、惠州、汕尾、东莞、中山、江门、阳江、湛江、茂名、清远、潮州、揭阳、云浮等18个市已完成水田指标承诺兑现。
今年4月27日,经广东省人民政府同意,广东厅印发了《广东省垦造水田三年行动方案(~年)》,全力推动新一轮垦造水田工作,提出到年全省至少完成垦造水田15万亩的工作目标,并在总结提炼上一轮垦造水田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了垦造模式、项目管理、利益分配、后期管护等制度机制。
一是“长牙齿”、严起来,切实强化耕地保护监督措施。进一步强化垦造水田项目规划设计管理、质量监管及后期管护,确保垦造形成的水田能够连年耕种。县级政府、省农垦总局负责编制垦造水田项目后期管护实施方案,县级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编制地力培肥计划,压实镇村、农场及土地承包经营者的管护责任。对不能报备形成水田指标的项目,不得进行决算;对未按要求落实后期管护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不得发放相关补偿补贴,并扣减分成收益。
二是开新局、闯新路,优化提升上下联动垦造机制。对省级垦造和市县垦造相结合的模式进行了优化,并对利益分配机制进行了调整,进一步凸显省级在垦造水田工作中的示范带动作用,最大限度激发市县的垦造积极性。省级积极扶持带动省农垦区、灯塔盆地、重点老区苏区及民族地区垦造水田。创新性地在省农垦区集中实施省级垦造水田项目,垦造形成的水田指标由省、市、县按8:1:1的比例分配,省财政从省级分成水田指标调剂收入中安排一定的激励资金给省农垦总局,用于项目后期管护等相关工作支出。市县自行垦造形成的水田指标省级不再分成。鼓励各地结合资源潜力情况,在高标准农田建设已建项目区范围内实施垦造水田。
三是惠民生、促发展,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年度垦造水田计划全部安排在粤东西北地区实施,将垦造水田与巩固脱贫、南粤古驿道活化利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域土地综合整治等工作紧密结合。通过实施垦造水田,进一步改善农田耕作条件、提高粮食亩产,增加农民收益。粤东西北地区各市可通过全省统一的交易平台公开竞价出售水田指标获得收益支持当地发展,省级出售水田指标所得资金原则上用于农业农村建设,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和乡村全面振兴。
下一步,广东厅将继续发挥统筹作用,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落实共同责任机制,指导各地明确职责分工,完善配套政策,优化工作流程,保障经费落实,确保完成垦造水田任务,严格落实占补平衡。
广州琶洲“三旧”改造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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容桂华腾工业城改造前、后
促进节约集约用地
持续开展“三旧”改造显成效
产业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基石,土地资源是支撑产业发展的最重要载体。进入经济高质量发展新常态以来,如何让存量的产业用地提容增效显得尤为紧迫。因此,广东厅积极推进土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更好地盘活存量土地资源,进一步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经济转型升级提供有力保障。
近年来,广东厅坚持协调发展,加强规划引领,突破性升级“三旧”改造制度,出台《实施深化改革加快推动“三旧”改造促进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及三年行动方案,出台全国第一个“三旧”改造管理办法,启动村镇工业集聚区升级改造攻坚战。
自年实施“三旧”改造以来,截至今年6月中旬,广东共实施“三旧”改造93.78万亩,已完成改造56.68万亩。共节省土地22.95万亩,节地率达40.49%。其中,属于村级工业园项目个,面积2.85万亩。所有旧村改造项目涉及的村集体收入由改造前的33.16亿元增加到.15亿元。
年8月,《广东省降低制造业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下称“实体经济十条”)正式印发,明确了降低企业税收负担、降低企业用地成本、降低企业社会保险成本、降低企业用电成本、降低企业运输成本、降低企业融资成本、降低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支持工业企业盘活土地资源提高利用率、支持培育制造业新兴支柱产业、支持企业开展技术改造等十个方面的措施。
“实体经济十条”政策实施以来,截至今年6月中旬,全省共宗、.42公顷工业用地享受到地价优惠政策,为企业节省初始用地取得成本.90亿元。其中,享受优先发展产业地价优惠政策的项目共宗,面积.58公顷,为企业节省初始用地取得成本.36亿元;通过工业用地弹性出让政策出让用地宗,面积.55公顷,为企业节省初始用地取得成本.31亿元;通过工业用地租赁政策租赁用地17宗,面积94.29公顷,为企业节省初始用地取得成本2.23亿元。此外,通过工业物业产权分割政策、高标准厂房产权分割政策,分别有、宗产权实现分割,面积分别为.87万平方米、.2万平方米。
中山市大涌起凤环村稻田丰收
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江鸥村、沙南村垦造水田项目
中山市南朗崖口村稻田丰收
保障重大项目用地
积极提高用地审批效率
今年以来,广东厅落实省委、省政府部署,持续做好重大项目自然资源服务保障,刀刃向内推进审批制度“放管服”改革。率先将省管权限用地审批职权调整给地级以上市政府行使,率先实施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验合一、多测合一”改革,顺利承接国家用地审批权,用地预审和审批效率均提高60%以上,用海审批效率提升50%以上,矿业权招拍挂公开出让制度改革全面推进。
率先实施用地计划指标改革。创新采取核销制保障重大基础项目和民生工程、奖励制激励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和重大产业项目供地、扶持制倾斜支持欠发达地区,为国家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提供了参考经验。
制定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今年4月,经商省有关部门和各地级以上市自然资源部门,结合省政府年四季度集中开工重大项目清单,广东厅印发《年度重大项目服务保障清单》,将全省各市个重大项目纳入清单予以重点保障,对每个重大项目安排专人跟踪服务,定期调度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审批进展,以点带面推进广东省重大项目自然资源保障工作,推动重大项目快速落地。
研究系统化保障重大项目工作方案。为落实省政府主要领导关于系统化解决重大项目用地用海用林问题、促进重大项目如期开工建设的指示,广东厅研究起草了《关于强化资源要素保障、系统化推进重大项目开工建设的工作方案》,梳理了38个建设用地预审和用地审批中的难点、堵点,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措施,充分发挥重大项目对稳增长、优结构、拓空间、促循环的重要支撑作用。
充分保障重大项目用地指标需求。广东厅指导各市积极将重大项目纳入国家重大项目清单或将单独选址的交通、能源、水利、军事、产业项目纳入省政府重大项目清单,直接使用国家指标保障新增用地需求,并指导各市加大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争取更多用地指标以保障其他各类项目用地。今年,广东省还进一步加大重大产业项目用地保障,省统筹保障投资额亿元以上的重大先进制造业项目所需用地指标。各市引进符合条件的先进制造业项目但指标不足的,可向省申请预支。广东厅目前正在会同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研究制定指标预支有关政策。
加强用地审批配套政策体系建设。1月27日,广东厅印发《广东省承接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国家授权委托用地预审、先行用地审批、用地审批的具体规定。广东厅正研究制定《关于印发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省级审查内容和文本格式模板的通知》,持续承接好国家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进一步规范项目用地预审、先行用地审批、用地审批工作,提升用地审批质量和审批效率。
据悉,截至目前,广东厅已完成新建广州南沙港铁路、广东陆丰核电5号6号机组等18宗项目用地预审,总面积5.70万亩;省级以上平均审批时间由授权委托前的天减少至44天,下降65.4%;全省共完成用地审批3宗、总面积11.52万亩,其中承接国务院授权委托完成广州市从化至黄埔高速公路、新建汕头至汕尾铁路(汕头段)等38宗项目用地审批,总面积2.56万亩,省级以上平均审批时间由授权委托前的天减少至天,下降70.2%。
聚焦主责主业
“六个一”管理体系初步构建形成
“十三五”期间,广东厅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聚焦主责主业,做到“两个维护”,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推动新时代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初步构建形成了“六个一”管理体系。
“一套数”基本查实。国土“三调”高质量完成,第一次地理国情普查、农村地籍调查全面完成,海岸线修测、1:5万地质灾害详细调查基本完成,自然资源一体化数据库初步建立。
“一张图”初步绘就。省、市、县、镇四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压茬推进,1.68万个村庄规划应编尽编,规划实施监督信息系统建成并试运行,地质环境信息系统建成并逐步完善,“粤政图”成为政府管理地理底图。
“一本证”显著提速。不动产一般登记3个工作日内、抵押登记1个工作日内办结,“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不动产登记+金融服务”基本实现全覆盖,“互联网+民生服务”全面推行,“房地一体”农村宅基地登记发证基本完成。
“一本账”日益清晰。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报告制度基本建立,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编制有序推进,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推进。
“一起管”日益强化。审批、执法、资金三大“阳光工程”纵深推进,个“大棚房”问题全部完成整改,违建别墅自查自纠阶段工作圆满完成,涉黑涉恶线索办结率达97.9%,年度新增违法用地、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同比下降21%、36%。
“一体修”成效初显。粤北南岭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试点顺利实施,南岭国家公园创建取得突破进展,全国首个国家森林城市群基本建成,全省森林覆盖率达58.66%,海岸带、海湾、海岛和红树林保护修复稳步实施。
生态保护、要素保障、资源惠民更加有力有为有效。划定并严守永久基本农田万亩、储备区66万亩,建成个绿色矿山,治理复绿矿山石场4.8万亩,造林绿化万亩,修复18条总长多公里古驿道重点线路,韶关市入选全国绿色矿业发展示范区。年海洋生产总值超1.7万亿元,连续26年居全国首位,中国海博会影响力持续扩大。处置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面积9万亩,处置进度全国领先。测绘地理信息服务保障持续强化,测绘资质单位超过0家,位居全国前列,融合互联网等相关产业产值超亿元。找矿实现新突破,1∶5万区域地质调查覆盖率达65%。地质灾害监测预警体系基本建成,治理地灾隐患点个、受威胁群众减少16.37万人,地灾造成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比“十二五”分别减少20%和50%。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均为“优秀”。自然资源省级非税收入共收缴亿元。大罗村、海角村均达到省定贫困村出列标准。出台《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广东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年)具体措施的通知》《关于助推我省老区苏区和民族地区加快发展具体措施》等一批“高含金量”措施。
同时,探索海域海岛开发利用和海洋环境保障新模式,推动建立海岸线有偿使用和占补制度,在全国率先实施无居民海岛市场化出让试点,率先将海洋生态观测预报服务于核电站冷源取水安全工作。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顺利完成。试点地区佛山市南海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宗数、土地面积和成交总金额位居全国前列,为《土地管理法》修订提供了实践经验。
湛江市雷州市纪家镇坡门村现有耕地提质改造项目航拍图
原标题:《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
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全力推动自然资源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