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工作开展以来,云南省自然资源厅按照省委、省政府相关部署要求,高位推动、系统谋划、聚焦重点、责任到人,扎实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督导、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重大生态修复工程项目等工作,以生态环境保护修复倒逼高质量发展,为“一江清水出云南”做出应有贡献。
昭通市绥江县金山江畔曾经的碎石加工厂采石点关停后,进行了绿化修复,种植了琵琶等经济林果。张文峰摄
为推动生态环境问题整改,省自然资源厅加强湖泊流域空间管控,要求九大高原湖泊编制保护规划,做到“一湖一规划”,做好九大高原湖泊保护区内矿业权退出工作,采矿权矿山已停产停工个,关闭个;大力推进尾矿库污染治理,组织开展金沙江干流岸线违法违规利用项目专项整治,坚决查处新增违法用地,稳妥推进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对东川区小流域等重点区域涉矿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进一步优化全省化工园区布局,大力推进化工污染治理,严格重化工企业市场准入制度,配合国土空间规划做一致性修改调整;加强组织督查执法,推进矿产资源“打非治违”和例行督察挂账问题整改,公开通报典型违法案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此外,积极做好生态保护红线评估调整,确保面积不减少、功能有提升、质量有提高、性质不改变、矛盾冲突均合理解决,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两不误、两促进。
剑湖湿地。刘畅摄
与此同时,突出重点,进一步健全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法规政策和制度,启动省、州、县三级联动的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测监管平台建设,争取至年,基本完成全省历史遗留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建立矿山生态修复长效投入机制,设立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矿山企业切实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对历史遗留矿山的综合治理工作内容开展调查,积极推进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形成了一批历史遗留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的典型经验;推进全省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为绿色铝、高速公路、渝昆高铁、大中型水利水电等重点项目提供高效的用地保障,提出差别化政策支持文旅项目建设;建立完善分地域、分行业的绿色矿山标准体系,按照绿色矿山标准推进新建矿山建设,加快老矿山改造升级;精简申报材料、简化审批时限,深入推进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程海畔开展生态修复。刘畅摄
省自然资源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配合国家部委编制长江经济带国土空间规划、配合开展水资源调配与岸线保护利用等多项工作,下一步,将继续以规划为引领,加快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分类推进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工作,建立我省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动态监测系统,推进重点区域保护修复研究,争取资金支持,明确生态补偿政策机制,积极吸纳社会资本,逐步建立可持续的生态修复长效投入机制,构建“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开发式治理、市场化运作”的生态修复新模式。
统筹朱毅
云报全媒体记者段晓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