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划

各市、县(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根据《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加强近期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划订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厅制定了《城镇开发边界划订方案审查办法》,现予印发。

为提高城镇开发边界划订方案报送和审查效率,技术审查委托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进行。各地可依据规定格式,将电子数据以光盘形式,报送至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联系人:孙宇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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