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顺县狮市镇九年制学校:
你单位报送的“富顺县狮市镇九年制学校学生食堂和运动场工程建筑设计方案”收悉。经我局审查,同意按本次报送的建筑设计方案进行下阶段设计,现将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该工程位于富顺县狮市镇九年制学校校园内,该项目为新建项目,新建学生食堂用地面积平方米,总容积率0.44,总建筑密度15.05%,总绿地率35.29%,新建学生食堂总建筑面积.66平方米。
二、建筑装配率应按富顺县住建局及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方案公示时间年12月13日至年12月21日,经公示无异议后本批复生效,自生效之日起,有效期12个月。
富顺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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